吵架的事已经过去半年多,因为公司与W市的客户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这一段时间里我经常在U市和W市两地飞。本以为丁晓那臭小子就算不跟著我跑也会给我摆脸色,可他倒显得无所谓。他有时也为了自己的生意出远门,说生意未免太过,但他做的确实赚钱的活儿,不违法可多是那种投机倒把的。
就像前几个月,他听说丁爸爸的一个客户朋友需要从W市买入大批石材後,抢在那个人到W市之前主动和他联系,说用熟路的关系帮他代购,并且负责运输。他还让那人开出一个可以接受的价格,那个人并不了解石材的价格在半年前已经有所回降,所开出的降格实际上并不低,再加上丁晓和开采的石材老板熟识,最终狠狠赚了近六位数的银子。
这些银子大半都花在了我身上,一枚精致的蓝宝石戒指、一对水晶耳饰,并不十分昂贵,但一个大学生绝对不应该这样花钱,即使是他自己赚的也不行。为此我教训了他一顿,一天不和他说话。他不黑脸不顶嘴,默默反省等待我的怒气消散。上次吵架之後他就再没对我说过一句重话,我那一个耳光果然有威慑力。
说到银子,前不久我点算了一下,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成了一个富婆。从前递回家的银子老爸老妈收下存著,结婚以後全还给了我外带一笔嫁妆。他们心疼我嫁了一个‘年幼’的老公、婆家又不给买房子,不仅不要我孝敬的银子还常常问我够不够花,前几天老爸甚至要强行把银子打到我的户头上,这算不算生命中不能承受之幸福呢?租房、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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