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哲学思想的主要贡献是在认识论方面。他以“耳目之实”的直接感觉经验为认识的唯一来源,他认为,判断事物的有与无,不能凭个人的臆想,而要以大家所看到的和所听到的为依据。墨子从这一朴素唯物主义经验论出发,提出了检验认识真伪的标准,即三表:“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墨子把“事”、“实”、“利”综合起来,以间接经验、直接经验和社会效果为准绳,努力排除个人的主观成见。在名实关系上,他提出“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的命题,主张以实正名,名副其实。墨子强调感觉经验的真实性的认识论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他曾以有人“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为理由,得出“鬼神之有”的结论。但墨子并没有忽视理性认识的作用。
墨子认为,人的知识来源可分为三个方面,即闻知、说知和亲知。他把闻知又分为传闻和亲闻二种,但不管是传闻或亲闻,在墨子看来都不应当是简单地接受,而必须消化并融会贯通,使之成为自己的知识。因此,他强调要“循所闻而得其义“,即在听闻、承受之后,加以思索、考察,以别人的知识作为基础,进而继承和发扬。
墨子所说的“说知”,包含有推论、考察的意思,指由推论而得到的知识。他特别强调“闻所不知若已知,则两知之”,即由已知的知识去推知未知的知识。如已知火是热的,推知所有的火都是热的;圆可用圆规画
第十九章 龙脉神地(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