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
她给小反派取名叫池玉,一路带着他从乡下打拼到了县城,然后在他十五岁考上秀才的时候,她卖了身上所有的家当送他去京城读书。
走的时候还特地买了一箩筐鞭炮,每路过一家邻居前,就打一串,嘚瑟的走路都飘,走出了六亲不认的步伐,那感觉不亚于自己考上了清华北大。
她觉得自己总算是有件可以朝舒爹吹嘘的事情了。
看,这就是她养的崽崽!
人人都夸!
诚然,老祖宗说的好,物极必反。也许老天看她太嘚瑟了,在她和池玉去京都的路上,遇上了盗匪。
她被杀千刀的强盗头子砍了一刀,一头栽进了池玉怀里,然后发现鲜血就跟不要钱似的滋滋的喷,染红了他那件大白衣裳——那是她特意给他新缝制的,就要去大城市(京都)了,怎么能穿的寒酸呢?
她家弟弟长的玉树临风,潘安再世,就该穿这种白色的衣裳装逼泡妹!
她记得池玉穿上这衣服的时候,就对着她笑,眉间眼梢都欢快的很,直笑的春光灿烂,万物失色,她都快被闪了眼。
——舒婵失去意识的时候,只有一个念头:她死了,池玉可怎么办?
他们相依为命十年,他已经不仅仅只是个任务了。
然后又觉得电视剧骗人——这死的也忒快了!完全不像电视剧里将死之人那般还能吐着血交代遗言——她其实还藏了一百两银票在左脚的袜子里,下葬的时候想让他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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