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它物时则称为“折色”。随着一条鞭法的实施推广,越来越多的实物被要求用白银折纳。
田赋是明代宫廷与政府维持各项开支的主要来源。明初确定的基本田税税率为333,到万历初年大概增加到38,基本保持未变,政府一年的田赋正税约2700万石,一些基本的加耗、运损也包括在这其中。其中百分之四十为地方留存,百分之二十直接运往边镇,百分之五运往南京,剩下的百分之三十五上缴中央。
而徭役则是政府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的基础,在册的成年男丁都需要承担一部分无偿劳役。而一些特殊户籍的成员,所承担的劳役则更重一些,如军籍的家庭则每户需出一丁当兵,匠籍则每年要完成一定额度的政府工作量。至于治河、修路、筑城墙之类的劳动力消耗,理论上也是分摊在徭役之内。明代的徭役制度很复杂,如军户等,世世代代都要承担很沉重的徭役,明初政府还通过军屯的形式给予一定的补充,但时日一久,这些军田被侵占严重,卫所的士兵基本成了军官家的农奴,因此造成大量逃丁现象,反过来又更加剧了屯田的荒废流失。内地屯丁在册的人数如今已然只剩下十之一二,军屯体系已经名存实亡。从嘉靖年间抗倭战争开始,募兵制便已取代世兵制成为主流,军费也成为朝廷财政支出的最大头。
按照万历从后世所接触到的资料,整个大明全国至少有一半的人口都通过各种手段逃避徭役,或博取功名,或卖身投献,甚至干脆背井离乡。
税赋之外,中央政府
第四十四张 又做新郎(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