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杨丛义冷笑一声道,“王小七所述可是实情?可有你与那伙匪徒比武较技之事?”
&;&;杨丛义已然无话可说,不知如何辩解了,只得大呼道,“大人,草民冤枉。草民真的不是那天柱山的匪徒,草民家住蕲州黄梅县,一查便知啊。”
&;&;县官喝道,“与匪首比武,可有此事?说!”
&;&;此事杨丛义无法辩解,他确实与匪首比过武艺,也正是通过比武,那匪首才相信他来自天柱山。
&;&;杨丛义只得低头道,“是,草民跟那匪首比过武,可草民不是匪徒,大人可以派人去黄梅县查证。草民冤枉啊,请大人明察。”
&;&;得到回答,县官便不再理会他,向师爷道,“把物证呈上来。”
&;&;书吏将桌案上用锦帛包裹着的物件送到县官案上。
&;&;县官轻轻打开包裹着的锦帛后,里面露出了一只乳白色的玉佩,精美的花纹十分惹眼。县官小心拿起玉佩,问道,“王小七,你可识得这只玉佩?”
&;&;王小二上前细看之后答道,“回大人,这正是我家老爷的随身玉佩,十多年来,从未离身。”
&;&;县官又冷笑着问杨丛义,“这玉佩是从你身上搜出来的,你作何解释?”
&;&;杨丛义辩解道,“这是那老者临别时送我的,大人不信的话,现在就可以派人向西追去,肯定还能追到那对父女。”
&;&;县官冷笑连连,收好玉
第4章 人证物证俱在(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