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制还是人治,吴范也是有所顾忌,虽然吴范也是知道法制必然会是趋势,但是在现在封建社会是否可以实施开来。
当年王莽新政就有不少超过了这个时代的做法最后导致这这个时代的这其实很难得,因为中国古代在制度设计上的一向秉持“宜粗不宜细”原则,其思想渊源是儒家的中庸之道,说白了就是和稀泥,给制度执行留有弹性和空间,于是在执行制度的时候就有时候看心情,有时候看关系,有时候看制度,有时候看春秋大义。
而宋制度设计的起点就是更戌法,它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赵匡胤也许是通过它敏锐的认识到了与其寄希望与人的自觉,还不如通过制度安排来规避风险建立秩序,从此更为重视制度建设。但是吴范现在毕竟还是君主制,法制的前提是不会有例外豁免等权利,于是吴范便让刑部设计除了一套属于这个朝代的特殊法律。
对于其他官员的任免,吴范这几年也是做了认真详细的规划,不断的达到一个成熟君主的样子。
五年几乎是弹指一挥间的事情,吴范已经在这五年之间举办了三次科举,由之前的一年一届延长到了两年一届,因为吴范现在的领土面积的增大,许多学子要赶到琅琊,又要学习知识,必然会造成时间的紧张。
有的学子都是需要变赶路便读书,还有一些发挥失常的学子,第一年没有考上还需要归乡,在归乡的路上变又要耽误许多的时间,等回到家乡以后,过不了多长时间又
五年规划(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