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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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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食货志六
采伐,令岁纳银二万馀两,后府召商买纳。

    四年置易州山厂,命工部侍郎督之,佥北直、山东、山西民夫转运,而后府输银召商如故。

    初,岁用薪止二千万馀斤。弘治中,增至四千万馀斤。转运既艰,北直、山东、山西乃悉输银以召商。正德中,用薪益多,增直三万馀两。凡收受柴炭,加耗十之三,中官辄私加数倍。逋负日积,至以三年正供补一年之耗。尚书李鐩议,令正耗相准,而主收者复私加,乃以四万斤为万斤,又有输纳浮费,民弗能堪。世宗登极,乃酌减之。隆庆六年,后府采纳艰苦,改属兵部武库司。万历中,岁计柴价银三十万两,中官得自徵比诸商,酷刑悉索,而人以惜薪司为陷阱云。

    采木之役,自成祖缮治北京宫殿始。永乐四年遣尚书宋礼如四川,侍郎古朴如江西,师逵、金纯如湖广,副都御史刘观如浙江,佥都御史史仲成如山西。礼言有数大木,一夕自浮大谷达於江。天子以为神,名其山曰神木山,遣官祠祭。

    十年复命礼采木四川。仁宗立,已其役。宣德元年修南京天地山川坛殿宇,复命侍郎黄宗载、吴廷用采木湖广。未几,因旱灾已之。寻复采大木湖广,而谕工部酌省,未几复罢。其他处亦时采时罢。弘治时,发内帑修清宁宫,停四川采木。

    正德时,采木湖广、川、贵,命侍郎刘丙督运。太监刘养劾其不中梁栋,责丙陈状,工部尚书李鐩夺俸。嘉靖元年革神木千户所及卫卒。二十年,宗庙灾,遣工部侍郎潘鉴、副都御史戴金於湖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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