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西、洮州三茶马司召商中茶,每引不过百斤,每商不过三十引,官收其十之四,馀者始令货卖,可得茶四十万斤,易马四千匹,数足而止。”从之。十二年,御史王宪又言:“自中茶禁开,遂令私茶莫遏,而易马不利。请停粮茶之例。异时或兵荒,乃更图之。”部覆从其请。四川茶课司旧徵数十万斤易马。永乐以后,番马悉由陕西道,川茶多浥烂。乃令以三分为率,一分收本色,二分折银,粮茶停二年。延绥饥,复召商纳粮草,中四百万斤。寻以御史王绍言,复禁止,并罢正额外召商开中之例。
十六年取回御史,以督理马政都御史杨一清兼理之。一清复议开中,言:“召商买茶,官贸其三之一,每岁茶五六十万斤,可得马万匹。”帝从所请。正德元年,一清又建议,商人不愿领价者,以半与商,令自卖。遂著为例永行焉。一清又言金牌信符之制当复,且请复设巡茶御史兼理马政。乃复遣御史,而金牌以久废。卒不能复。后武宗宠番僧,许西域人例外带私茶。自是茶法遂坏。
番人之市马也,不能辩权衡,止订篦中马。篦大,则官亏其直;小,则商病其繁。十年巡茶御史王汝舟酌为中制,每千斤为三百三十篦。
嘉靖三年,御史陈讲以商茶低伪,悉徵黑茶,地产有限,乃第茶为上中二品,印烙篦上,书商名而考之。旋定四川茶引五万道,二万六千道为腹引,二万四千道为边引。芽茶引三钱,叶茶引二钱。中茶至八十万斤而止,不得太滥。
十五年,御史刘良卿言:“律例
明史 食货志四(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