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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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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食货志四
较茶引不相当,即为私茶。凡犯私茶者,与私盐同罪。私茶出境,与关隘不讥者,并论死。后又定茶引一道,输钱千,照茶百斤;茶由一道,输钱六百,照茶六十斤。既,又令纳钞,每引由一道,纳钞一贯。

    洪武初,定令:凡卖茶之地,令宣课司三十取一。四年,户部言:“陕西汉中、金州、石泉、汉阴、平利、西乡诸县,茶园四十五顷,茶八十六万馀株。四川巴茶三百十五户,茶二百三十八万馀株。宜定令每十株官取其一。无主茶园,令军士薅采,十取其八,以易番马。”从之。於是诸产茶地设茶课司,定税额,陕西二万六千斤有奇,四川一百万斤。设茶马司於秦、洮、河、雅渚州,自碉门、黎、雅抵朵甘、乌思藏,行茶之地五千馀里。山后归德诸州,西方诸部落,无不以马售者。

    碉门、永宁、筠、连所产茶,名曰剪刀粗叶,惟西番用之,而商贩未尝出境。

    四川茶盐都转运使言:“宜别立茶局,徵其税,易红缨、毡衫、米、布、椒、蜡以资国用。而居民所收之茶,依江南给引贩卖法,公私两便。”於是永宁、cd、筠、连皆设茶局矣。

    川人故以茶易毛布、毛缨诸物以偿茶课。自定课额,立仓收贮,专用以市马,民不敢私采,课额每亏,民多赔纳。四川布政司以为言,乃听民采摘,与番易货。

    又诏天全六番司民,免其徭役,专令蒸乌茶易马。

    初制,长河西等番商以马入雅州易茶,由四川严州卫入黎州始达。茶马司定价,马一匹,茶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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