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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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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食货志三
索,运军之欺陵,洪闸之守候,入京入仓,厥弊百出。嘉靖初,民运尚有保全之家,十年后无不破矣。以白粮令军带运甚便。”疏入,下部议。不从。

    凡诸仓应输者有定数,其或改拨他镇者,水次应兑漕粮,即令坐派镇军领兑者给价,州县官督车户运至远仓,或给军价就令关支者,通谓之挖运。九边之地,输粮大率以车,宣德时,饷开平亦然,而兰、甘、松潘,往往使民背负。

    永乐中,又尝令广东海运二十万石给交址云。

    明初,京卫有军储仓。洪武三年增置至二十所,且建临濠、临清二仓以供转运。各行省有仓,官吏俸取给焉。边境有仓,收屯田所入以给军。州县则设预备仓,东南西北四所,以振凶荒。自钞法行,颇有省革。二十四年储粮十六万石於临清,以给训练骑兵。二十八年置皇城四门仓,储粮给守御军。增京师诸卫仓凡四十一。又设北平、密云诸县仓,储粮以资北征。永乐中,置天津及通州左卫仓,且设北京三十七卫仓。益令天下府县多设仓储,预备仓之在四乡者移置城内。迨会通河成,始设仓於徐州、淮安、德州,而临清因洪武之旧,并天津仓凡五,谓之水次仓,以资转运。既,又移德州仓於临清之永清坝,设武清卫仓於河西务,设通州卫仓於张家湾。宣德中,增造临清仓,容三百万石。增置北京及通州仓。

    京仓以御史、户部官、锦衣千百户季更巡察。外仓则布政、按察、都司关防之。

    各仓门,以致仕武官二,率老幼军丁十人守之,半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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