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像是,一个悲催的,惨败在奥特曼手下,瑟瑟发抖的小怪兽。
大哥,抢占了先机;猛抽电棍,兜头就是一棍,劈向阿城的头部——他躲闪不及,被打了个正着!鲜血,登时顺着额头,淌了下来……打眼一看,像是一个血葫芦;显得极为狞恶,恐怖,触目惊心。
阿城,到底是有过多年“大战”经验的悍将;就算是被打得浑身是血,头脑发懵;身体的本能抵抗意识,还是相当强大的。他的身手好,腿脚功夫扎实,又有多年苦练的基础。很快的,就反应过来自己是遭到了暗算,反守为攻。
大哥,对他,不敢掉以轻心。拼实力,肯定有所不及,但胜在偷袭成功,先得了优势。自己又有兵器在手,电棍有半米多长,用着衬手,又具电流击打的功能;暂且处于上风。
阿城,自我保护机制得以启动后,从袖管中抽出一把匕首,寒光闪闪;两个人,你争我夺,刀兵相向,一时打得难解难分。
双方,又缠斗了有五六分钟;我在一旁,看得心急如焚。我不懂功夫那一套,但我看得明白,大哥与他对阵,只能靠讨巧占得便宜,拼硬实力是不行的。他只有找出阿城的破绽,才能出其不意地奠定胜局。要不然,夜长梦多,谁死谁活还真不一定。
在我的心里,终究是骨肉亲情,战胜了所谓道义与良心。我不能看着大哥出事,也不能允许阿城有机会活着。他活着,就得有我在乎的人,受到伤害。
我不是伍子胥,没打算过为着他的背叛,三年归报楚
第五十一章 尸宴(八)(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