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知道:我是一个精神病患者,是一个让人觉得丢脸的疯子。
在普通大众的意识里:精神病,等同于是疯子的另外一种描述。二者,没有本质的区别。我们,不懂那些晦涩艰深的专业术语,只能听从于来自社会普遍认同的看法。
我,于是深觉自己罪孽深重,丢尽了整个杜家的脸面。
347路公交车,终于开进了站点。
我,轻轻将爬到衣袖上探险的一只小虫,放回了草坪。自己,抽出双肩背包里goldenrose的手机,刷机上车。
把包抱在胸前,选择了车上倒数第二排靠窗的位子,坐了下去。只要车上的人不多,我尽量会坐在固定的位置。靠着窗户,不仅可以吹着凉风,看着繁华的街景;最重要的是,能够避免与他人的直接或是间接的接触。这,让我感到安全。
由于是最后一班车,坐车的人,稀稀拉拉的,不是很多。车子一启动,所有的人,整齐化一地掏出了手机,塞上了耳机。看起来,就像是有人统一发号施令,让他们这么做似的。
稍微抬头望过去,无论是坐着的,还是站着的;全部低着头,全神贯注地和那块小小屏幕较着劲。
好吧,我跟不上这个时代了,我成了这个飞速发展时代的弃儿。
年龄不到二十三岁的我,内心陈旧得像是个从四五十年代穿越过来的“老古董”;浑身散发着与外表不相称的陈腐气息。我不敢说,自己散发着怀旧的芬芳;毕竟,多数人不喜欢旧俗
第一章 突发事件(一)(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