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和四辆越野车组成的车队,那个家伙每次出门都要带这么多保镖,才会心安。我则和特警队的几名战友一起在后车厢里检查着自己身上的装备。
“皇甫瑾。”一个男人的手搭到了我的肩头,“两百元赌一把,看是我先抓到目标还是你先抓到。”说话的人叫李峰,一名看起来长的还不错的男军官,高大结实,英俊帅气,走到大街上,他的回头率很高。不过在我看来,那些穿着制服,剃着板寸的男人都没什么区别。
“才两百?”我将一把伞兵匕首绑到腿上,“算了。还是让你了。”
“切,真是没劲。”李峰拉了一下手中p90的保险,“你除了睡觉以外,还有什么是感兴趣的?”
“吃饭。”我漫不经心的回了一句,惹的车里几名队友轰然大笑起来。
我真的是一个很懒的人,能坐着绝对不站着,能躺着绝对不坐着。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考上了军校,不为别的,就因为我是个孤儿,要是考别的学校的话,孤儿院没有钱供养我继续读书。后来又通过考试,进了最具传奇和神秘色彩的bob中队。其实军校的同学都很奇怪,好像我这么懒的人怎么会通过严苛的几乎不近人情的考试,被选拔进bob中队?
呃,有的时候我也会觉得很奇怪我为什么要去考bob。不过也不奇怪,现在我来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要进bob。bob中队是直属国防部管辖的一支纪律部队,bob,thebestofbest,顾名思义,精英中的精英,而我则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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