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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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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外传)囹圄
他性情招摇,作案之后总喜欢仿效小说中“花蝴蝶”、“白菊花”等大盗的做法,留一折纸燕子而得名。

    李景华最后在京城落网时,他已是靠飞檐走壁纵横京津数年的著名“飞黑”了,(黑话。在入室行窃的窃贼中,其高手称之为“飞黑”,也可称之为“黑钱”。据说这类飞贼能飞檐走壁、爬高攀墙、登房蹿顶,是窃贼中足轻手捷、身怀绝技的能人。)段祺瑞、潘复、张宗昌、褚玉璞等人的宅邸,均被他成功偷盗过。

    不过他的被捕却也在情理之中,因为他为人张扬,性喜招摇,远远达不到“飞黑”中那韬光养晦,跨越千里,只做大案的“乌里王”境界,也只能当个纵横百里,不拘形迹,大肆挥霍的“夜星子”。

    平日为他所盗得的财物,虽然有时会分给穷人,但绝大部分还被他自己吃喝嫖赌吸大烟挥霍掉了。而人一旦沾上了烟枪也就废了,不论是否会武。所以尽管有着七次从围捕中逃走的纪录,可这次他却仍然因为犯了大烟瘾,才会落入侦缉队之手。

    入狱之后,知道李景华有“缩骨术”的侦缉队为了防止他从监狱中脱逃,还对他采取了一种特别措施,那就是给他带上了木狗刑具。

    “木狗”又称“木狗子”,是旧时木制刑具的一种,把它装于犯人两腿间,使之不得自由伸缩离合。这是一种原始、野蛮、惨无人道的刑具。常人若带满三年,双腿便要尽废。于是,李景华为此天天辱骂侦缉队的祖宗,闹得整个监区昼夜都不得安宁。若有同屋其他犯人抗议,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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