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个人所保有的财产多,就要求他必须强行上交一部分甚至绝大部分,这显然是有违社会文明的底线的。巴菲特、盖茨等人认为死后而留巨富给子女是一种灾难和耻辱,这是他们的个人观点,我们应当尊重,但绝不能因此就认为所有人都该这样做。如同某名人主张不要有婚前性行为,而就把所有结婚前上过床的人全部抓起来,这显然是坑爹的。
主张收遗产税的人,主要观点无外乎两点:
第一,富二代大都不具有与其父母相匹配的能力,这些钱留在他手里,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个观点看起来有道理,但禁不住一点逻辑上的推敲——现代经济学已经证明,政府在分配资源方面的效率是远远低于企业的。换句话说,王思聪就算确实比王健林差了不少,难道你认为把王健林的钱给了财政,就能创造出几十万个就业岗位了?在每一个城市,万达广场都是地标性的建筑,可再看看各地政府建起来的所谓广场,有几个不是政绩工程?
现代经济学所承认的一个基本道理是资本总向利润最高的地方流动。好,举个例子。设若我是一个富二代,我继承了10亿元的资产,但我就是个笨蛋,一点理财能力都没有。于是我干脆把钱存银行,每年拿个三五千万的利息过日子就很满足了。于是有人会指责我说,你看这些钱在他手里全都浪费掉了!可是,你不要忘了,为什么银行会愿意接受我10亿元的存款,每年付给我3的利息?因为银行会拿我的钱去放贷,年利率6,也就是说银行会把这笔钱送给利润更高
第145章 唐恩资本(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