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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二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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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败家玩意
说,龙生九子,九子不同。

    上古时,天狗族有过几万年的辉煌,虽然族内没有十妖圣诞生,但当时的最强天狗,那也是上古妖庭领兵的大将,修为达到了大罗巅峰!

    只可惜那位天狗族的大将在巫妖大战中化作了劫灰,天狗族倒是勉强保存了下来,但传承十不存一,也就渐渐没落了。

    到了狗妖壮汉这一代,族内百年内诞生的幼犬,竟然有八cd是没天狗血脉的普通犬类……

    “天狗谷旁的山上有许多别院,就是饲养这些普通犬的……他们,已经不能称之为天狗。”

    狗妖壮汉叹了口气,“短则十几年,长也不过几十年,它们就会生老病死、再入轮回。”

    “我那大哥,就是这般状况,他浑身没有半点天狗血脉,可偏偏,开了灵智……”

    杨戬听到此处也是有些唏嘘。

    没有天狗血脉的天狗终其一生浑浑噩噩,天狗族也会厚待优待,这些天狗其实是挺幸福的走过这一世。

    但偏偏,有了灵智。

    有了灵智就有了对比之心,若是发现天狗族真正是可以飞天遁地,修为成仙,命载万年而不绝,必然会心中向往……

    “我大哥,便因此离开了天狗族,去寻修行之法。这一走,就是三百年,我父母战死前都以为大哥早已经不在了,让我为他们添坟的时候,也为大哥在旁边立个假冢……”

    “又怎知,我大哥竟然回来了,还一身真仙境的妖力修为,争斗更是凶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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