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郡相继设立城隍祠,可见此时的城隍信仰已逐渐发展成全国性的信仰。当时张曲江曾有,五代之际,吴越王有重修,南宋陆游亦有,由此可知,中唐以来都县大多有祭祀城隍之活动。
及至明代朱元璋洪武二年正月丙申朔“封京都及天下城隍神”。当时的京都的城隍神被封为“承天鉴国司民升福明灵王”,汴、濠、鸠、和、滁等州朱元璋“龙兴之地”的城隍亦封为正一品王爵,其他府城隍则为“鉴察司民城隍威灵公”被封为正二品,州城隍“鉴察司民城隍威灵侯”为正三品,县城隍“鉴察司民城隍显佑伯”为正四品,清代初年又加封北京、南京、西安、福州四地为“都城隍”,而后台湾的新竹城隍庙受光绪帝敕封,亦称都城隍,所以自清代开始,民众一般把城隍归为下列几类:都城隍:掌管省。府城隍:掌管府。县城隍:掌管县。当然在一些特殊地点或特殊机构中也都存在着这四类以外的城隍。如苏州除了府城隍之外,还有布政财帛司“城隍”庙、按察纠察司“城隍”庙、粮巡道城隍庙。长洲县的城隍还兼“七省漕运都城隍”,即漕运总督的城隍。另外,赤兰相王庙兼苏州的江南织造城隍神。
由此可见,城隍神原是城镇的守护神,后来渐由守护神演变成对应于人间政府所派遣的“阳官”的“阴官”,专责这一地区的大小阴间事务。但凡新官到任前需到城隍庙斋宿;上任日,更需在城隍前完成祭礼才能就任,请求城隍爷一起协助地方政治事务。北宋欧阳修所写的祭城隍文中提到:“吏竭其力,神祐以灵,
第 467 章 城隍庙(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