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一声巨响响起,事务所最裡面的办公桌后站起一位男性,同时也碰掉了桌边的教科书,是一本封面上半部白色、下半部红色,设计单调至极的刑法教科书,我会知道它是刑法教科书,并不是因为我是法科出身的,而是书本上面就大剌剌写着「大学刑法课」。
「拍谢拍谢~~~」一个看起来也大我没几岁,举止有点无措,一直用手推着眼镜的年轻男性这才一边捡起书本,一边从办公桌后走了出来:「您好,我是本事务所的谢律师。
」会到现在才知道我的辩护律师是男是女,实在是因为自从发生那件事后,我和爸妈之间就出现了隔阂,几乎没有交谈;涉及妨害性自主的桉件本身就不是光彩的事,检察官在开庭时,徵求过我父母亲的同意后,让他们留在现场旁听言词辩论,更是脸红心跳地问着:「所以你到底有没有用阴茎进入对方的身体?」「你们之前就有过性行为吗?」「你们性交时对方有没有表示抗拒?」在双亲面前一直是乖宝宝的我,品学兼优的我,虽然真的偷偷破了处,但绝对不希望父母是在这样的情形下得知他们的小孩已经不再纯洁,看着父母亲震惊的表情,这绝对是我这辈子对双亲最愧疚的时刻。
但我绝对没有性侵人家!我对性侵的认知,不就是违背对方意愿发生性行为吗?一审竟然只根据对方能够清楚描述我性器的特徵,还有我的测谎报告,就断定我的行为是性侵!我会测谎测不过,多半是因为我的激动,也许有千分之一是我对于事实真相的不确定,但我扪心自问我绝对是
(序)(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