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道,“被告人易兆辉,你对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有无异议?”
易兆辉摇头,“没有。”
审判长道,“公诉人,请发表你的意见。”
公诉人道,“被告人易兆辉有着强烈的杀人动机,他为了摆脱情人洛晓萌的纠缠,于2013年1月12日晚一时许将被害人洛晓萌诱骗至顶楼的尖顶内,并残忍地将其杀死后从尖顶抛下,随后又精心布置现场迷惑警方,造成被害人跳楼自杀的假象。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易兆辉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且在庭审现场百般狡辩拒不认罪,毫无悔罪表现,应当在量刑幅度内从严处罚。”
这时候,吴铮忽然举起右手。
审判长道,“辩护律师请发言。”
吴铮咳咳两声,“审判长,我想就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提出质疑。”
审判长点头。
吴铮朗声道,“第一,公诉人提供的监控录像中,我们只看见我当事人易兆辉跟被害人洛晓萌一起上楼和独自下楼的画面,并没有看见我当事人易兆辉对被害人有任何攻击行为以致于致其死亡的画面。第二,依据公诉人推测,我当事人易兆辉系对被害人实施掐颈导致其机械性昏迷或者死亡,那么请问,这份可以证明被害人死前遭受过掐颈等机械性窒息手段的尸检报告在哪里?”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转移到公诉人身上。
审判长道,“公诉人,可以提供尸检报告吗?”
公诉人低声
第70章 洛晓萌跳楼案的审判结果(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