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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第三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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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整军1
军队长官。

    在军事方面,长史只服从上级军事指挥官、随军长史和军事机构,同样不服从同级的军队长官。

    比如,营长史与营长,两者平级。

    营长史没有统兵作战的权力,专门负责一营后勤和全营士兵思想教育,按照上级指令进行工作。

    营长无权调动营长史,也无权干涉营长史的工作。

    营长的职责就是在营参谋长的配合下,统兵作战,排兵布阵,完成上级下达的军事任务。

    若是营长有意谋反,首先要考虑手握粮草大权的营长史会不会跟他一条心,还要考虑下面的士兵会不会听他的。

    这样,谋反的成功率会降低。

    刘曜设随军长史制度,是为了保证他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破坏古代“兵为将有”的英雄崇拜。

    十五等军功爵制度与秦朝二十级军功爵位制类似,但又不同。

    此制度是刘曜当年在太学读书期间,苦心专研而创立的各种政治、军事制度当中的一种。

    秦朝军功爵制的根本,其核心是按照军功等级赐对应的爵位,而不同爵位赏赐的土地数量和岁俸也不同,根本上是分配土地的一种制度。

    当时是“生而有种”的年代,老百姓都是封建领主的私人物品,没有自己的土地。

    所以,在那时候,老百姓支持秦军功爵位制,是为了凭借军功爵禄制度取属于自己的土地,从“黔首”上升成为“自耕农”。

    就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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