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性子,他自然知晓。
记起来跟她的第一次见面,那时她还小,约有十五六岁的模样。
他来棠家跟棠盛年谈生意,路过一群玩闹的小孩子,没注意脚下,偶然撞到了一位胖乎乎地小男孩,小男孩蹲在地上哭个不停。
周珩蹲下身,想安慰一下小男孩,谁曾想还没碰到,远处就跑来一扎着高马尾的漂亮女生,不由分说,抓住他想扶那个男孩的手,低头就是一口咬在他手腕上。
女生的力度再大也不会很疼,女孩下了狠劲咬了他许久,才松开蹲下身抱起跌倒在地的小男孩,低声细语地哄着。
全然把他当做欺负男孩的坏人对待。
周珩低头,看着手腕的有些深的齿痕,齿痕附近还有些血迹。
女生将小男孩哄好,才站起身。
那时候她个子矮,只到他胸膛那块,一张精致漂亮的脸蛋高高扬着,那双张扬又明媚的眸子狠狠瞪了他一眼,便带着小男孩走了。
她那时一言不合就咬破他手腕的性子,自然不可能是温顺小白兔。
那天去周家赴宴,偶然见了她,也是一副乖顺安静模样。
不过是两三年没见,周珩倒是十分好奇她经历了什么才变成现在这副软糯可欺的模样。
第9章
到了周家,周成隽坐在客厅茶几上看财经杂志。
听见动静,带着老花眼镜的脸微低,视线从眼镜框上越过来,看了眼,又淡淡收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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