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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生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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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唐朝豪放女
册唐朝描述,两大特点为天下共识:一是唐人尚文好狎;二为唐朝女豪放,大都不拘泥于礼法,唐人对女子婚前贞操也并不看重,失身而又另嫁,也视为常事。

    唐人对婚外性行为,并不认为是奇耻大辱,反而当作风流韵事。史上有名维扬大商人之妻孟氏,在家中吟诗,一少年入门而言:浮生如寄,年少几何,岂如偷顷刻之欢。于是,孟氏就和他私通,寻顷刻之欢。

    另有一著名长山赵玉之女,一日独游林中,看见一锦衣军官十分英武,便问:哥哥喜欢我吗?若能得一次宠爱,小女子死了也无怨。军官答道:做一回露水夫妻如何?赵氏说:暂为露水夫妻,也会记住哥哥的。于是,二人在林中欢合而别。这很像是当今的一夜情。

    据文献记载,唐代男女在结婚前,还可以试婚,试婚时,要签一份试婚协议书。

    因此而讲,唐代女性可不守贞操,不重贞节。女子离婚,或丧夫后再嫁,是一种普遍现象,不会受社会舆论谴责。

    据《新唐书·公主传》载,唐代公主再嫁的达23人:计有高祖女四,太宗女六,中宗女二,睿宗女二,元宗女八,肃宗女一。其中,三次嫁人的有四人。

    当然既是相当开放的后世现代,也不会公然在公开场合出现这些不重贞节事情,但面对汹汹涌来一众大姑娘,小媳妇,各个不知畏惧对他讯三问四,李之还是渐感招架无力。

    瑜然适时将他替换下来,找个由头他四下里忙活起来,才渐渐令那些女子感到无趣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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