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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生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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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细思极恐
    北周后期至唐初,国家渐次归于一统,但是山东、关陇、江南三方互相敌视的观念并未随着统一战争结束而消除,加之长期分裂,各方政治格局本不相同,统一之后各地域集团很难迅速融入新的政治秩序之中。

    各地域集团的政治、社会矛盾主要围绕士族问题展开,因此士族政策则成为调整政治秩序的重要手段。

    因而消解中央政权和地方权力集团间的紧张关系,同时兼顾政权的社会基础与官僚体系的效能,是唐政权制定士族政策的主要目标。

    但凡地方士族在各自领域早已根深叶茂,因其具有强大的政治、军事实力,又与其他士族夙有矛盾而成为潜在的分裂因素,严重威胁到中央政权的地位。

    能够限制地方豪强势力发展,维持地方政治、社会秩序,进而瓦解世家大族的宗族乡里基础才是最行之有效之法。

    不然地方豪强力量迅速膨胀,就是对政权的最大的挑战,等到因天灾人祸政权危机四伏之时,便是唐朝最大的隐患了。

    尽管唐朝初期,门阀氏族七姓十一家自为婚姻,便是具有崇高社会地位的体现,但随着后来的唐高宗逐渐对此予以取缔,旧门阀士族地主才没有因此壮大门楣,起死回生,但这些势力的真正底蕴还是很可怕的。

    尤其是山东门阀士族更重视族望、谱牒与婚姻,甚至不屑于与李唐皇室通婚,敢于表现出如此目空无人的嚣张气焰,没有当地庞大的势力基础是不可能的。

    就因为此,七姓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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