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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女配的求生法则(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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绽放,灼灼芳华如同西方仙界的绚烂云霞,落英缤纷,摄魂夺魄。

    在我百天宴会上,一个癞头和尚敲响了赵府的门,奶娘正抱着我站在怒放的桃花树下晒太阳,和尚走上前瞧了我一眼,叹口气道了声,“罪过,罪过。”

    我爹不悦,将那和尚撵了出去,为我取名赵衡。

    “衡”字取意天上主管文书的衡文清君的“衡”,我爹希望我日后能一举高中,做个状元郎。

    可是我似乎很不给老爹面子。周岁抓周时,我抱着胭脂水粉死死不放手,我爹黑着脸将笔墨纸砚塞到我手里头,我哭着丢开,仍去找胭脂水粉。

    从此,漳州城人人皆知漳州节度使赵昶生了一个“混世魔王”,不喜读书,成天价只在脂粉堆里嬉戏玩闹。

    我恣意玩乐了二十年,什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都见怪不怪。我承认自己风流薄幸,并为自己打造了一把乌骨折扇,扇上题字“性相欢”。

    然而,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自认为“混迹花丛片叶不沾身”的我,却在南山驿站的胡家酒肆为一人沉沦痴狂。

    胡家酒肆惊鸿一瞥,那种孤傲轻蔑的眼神,我辈子也忘不了。

    宋归生得是极好看的,但是那种美,却不同我以往见过的任何一种。其他女子美总是带着一种愚笨,而宋归的美却带着一种灵秀的睿智,她就像是初升朝阳下,生在泛着涟漪的湖中,挺水而出的芙蓉,有着一股摄魂夺魄的灵动。

    我很喜欢她,喜欢到在知道她是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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