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顾已经十分有默契,放给他们的额度,也越来越高,这都是民间商业行为,朝廷没有必要干涉,商人想要卖出更多货物,以及借贷上面的利益,就得有承担风险的觉悟。
如果,所有的货物都需要胡商全额掏资金买下,那么不仅胡商们能从长安带走的货物会少很多,经营的风险全部都加在了他们的身上,这是不合理的。
一般情况下,商家对于老主顾,只需要付三四成的货款,就能将货物提走,来年过来的时候,把上一年的货款缴清,再付三四成的货款,又能贷走更多的货物。
其实,借贷货物给他们的大唐商人,并没有承担任何风险,因为,三四成的货款,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成本价格,胡商第二年给他们带来的货款,全部都是他们的盈利部分,还有一部分的利息钱。
像琉璃,瓷器这一类的货物,成本其实连售价的一成都不到,胡商也是按照市价,付三四成价格的货款才拿货,有暴利,自然也就有人愿意冒风险,谁叫他们卖的多,赚的多呢!
至于胡商在路上死了,或者货物搞砸了的情况,也有出现,不过是极少数,就算是在后世,也没有那国政府,能保证本国所有企业的经营安全。
况且,这些人若是出了意外,他们的继承人,或者为他们打工的人,会想把他们的生意继续做下去的。能够借贷到货物的路子,可比一年的货款要重要的多,这是一个每年都可以为他们带来巨额财富的路子,商人都精明,知道怎么做才是对的。
第472章 急回关中(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