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十一岁了,身体像竹节一样拔高,肩膀宽阔,双腿修长。他更像我高大魁梧的父亲,硬朗挺拔,而我则更像我那温婉恬静的母亲,这使得我和爱戎的外貌除了金发就毫无相似之处。
“嘿,格森。”爱戎说道,他对所有宫廷教师都没有半点尊重的样子,“放我弟弟半天假吧,我想带他出去玩玩。”
格森有些冷淡,爱戎在他的诗乐课上从不专心,我猜他并不喜欢爱戎。“自己不学无术,还要带坏弟弟么?”
“只是带莱蒙出去散散心。”他炫耀似得揉了揉银白色小马的马鬃,“他每天呆在皇宫里,都闷得要发霉了,可惜没人带他出去玩。你说是不是,莱蒙?”
我下意识地想要拒绝,然而与爱戎对视的一瞬间,那几百个黑夜中的恐惧如一只巨手攫住了我。我点了头,在格森失望的叹气声中,头脑晕眩地坐在爱戎的马上。他的双臂如两排铁栅般困着我,我只能尽量缩起身体,不碰到他的手臂。
下马后我就吐了。在马背上颠簸时我的胃就在抽搐,但爱戎紧贴在我背后,我竟连呕吐都不敢。我趴在溪边,吐得整个胃都要翻了个个儿。爱戎扶着我的肩膀,在他那匹马在水里甩尾巴时,递给我一只水囊,“喝一些吧,莱蒙,这能让你的胃舒服一点。”
我虚弱地望着他,的确感到口干舌燥。他的眼神变得温柔起来,像在看一只落水的小猫。我接过他的水囊,饮了一口。清冽甘醇的樱桃露,缓解了我的渴感和恶心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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