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尽完全不在话下。”梅森伯爵说道。
蒙卡摆手说道:“不必!我去会会他!”
“这……”梅森欲言又止。
要说赫尔芬蒙卡,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强势的血族战士,曾经有过多次和狼人将军进行肉搏的经历。一般的血族战士在和狼人战斗的时候都会使用兵器,很多血族强者恨不得连钢板都用上……但蒙卡不一样。
蒙卡喜欢肉搏,这是天性,天性决定了蒙卡并不害怕受伤,甚至不怕死,天性也决定了蒙卡喜欢冒险。
现在,这就是一个冒险的时候。
常人要趋利避害,但蒙卡没有这个意识。
蒙卡只是手痒得很。
“能把戈恩活捉的人类,若非亲眼所见谁给我说我都不信,这个家伙我一定要会一会!”蒙卡越众而出,于一片蒿草丛之中与乐天相对。
“人类家伙,不得不佩服你的胆量,很久没有见到你这么有胆量的家伙了!”蒙卡阴郁着双眼打量乐天。
“废话少说,受死。”乐天右手反卷断刀,刀身上断截面的棱齿在月华下熠熠生辉。
“该死的是你!”蒙卡突然暴起,双手的指甲骤然便得修长,仿佛凭空多出了九柄藏于指间的尖锐匕首!
黑风阵阵腥气席卷,蒙卡出手便是杀招,在如此近的距离突然爆发,血族强悍的力量和速度都体现得淋漓尽致。
平常血族的反应速度和力量是普通人的三倍以上,蒙卡是血族伯爵,且精通格斗
第二百一三章 灭杀!(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