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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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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清官难断
杀’,乃是指杀人未遂。

    依据汉律:“未杀,黥为城旦舂。”

    城旦舂,属于徒刑。城旦是针对男犯人的刑罚,其意思是“治城”,即筑城;舂是针对女犯人的刑罚,其意思是“治米”,即舂米。男女徒刑并非一成不变,可因情况而调整。文帝之前,城旦舂是无期徒刑。之后,刑期最高为六年。

    黥,即黥刑。又叫墨刑。在犯人脸上刺字,然后涂上墨炭,表示犯罪的标志,终身携带,难以洗清。

    刘备点了点头:“所以。依律,典韦应罚脸上刺字,为本侯筑城六年?”

    乐隐答道:“正是如此。”

    刘备笑问:“你可心服?”

    典韦瓮声道:“认罚。”

    刘备又冲李永言道:“我已问过史涣,年前他已去信睢阳刘清,替你说项。想必此时已见分晓。你且先回,将典韦之事,说与刘清。若刘清回心转意,便让他手书一封给典韦,了结此事。若他不肯,典韦势必要替友再次行凶,便罪加一等。枭首弃市。典韦生死,皆在刘清之手。你可听清?”

    李永肃容行礼:“(李)永已铭记肺腑,这便启程返乡。”

    乐隐悄声说道:“主公是要为两家解仇?”

    刘备轻轻点头:“刘清书信若来,此仇可消。若刘清不肯,则典韦必死。背友不义之徒,典韦又何须为他杀人。”

    乐隐笑行一礼:“主公行事,皆为典韦呼?”

    刘备笑答:“然也。”


1.84 清官难断(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