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闹。”
他说的倒也没错。
叶非同本身,学的最好的科目是语文和英语,以及学校所有的艺术选修课。
他的一手字写得简直出神入化,好看的不得了,学校很多老师都知道,校长的女儿当年结婚的请柬就是邀请叶非同手写的,条件就是让他成为学校里的名誉生。
还有老师开玩笑,说他这手好字,光是出现在试卷上,哪怕答案是错误的,都想多给他几分。
“没关系,下个月不是还有艺术节嘛,到那时候你就可以大显身手了。”程宛刚说完,又想到之前叶非同明显对自己表示过不喜欢在人多的地方出现,连忙吐吐舌头又道歉,“对不起哦,我忘了你好像不参加。”
少年点了点头。
在程宛低头喝豆浆的时候,他又像是在思考,眼神闪烁。
他的手指自然下垂,又微微的攥成拳。
“我会参加。”
“啊?”程宛觉得很欣喜,“太好啦,我们学校的艺术节还是挺出名的,到时候你想上美院也有很大的优势。”
下课铃响的还挺快。
程宛上完了下午的课,最后两节自习课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