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事,大莫过人命,所以臣以为,但凡涉及到人命,都要将之列为重中之重,若有要处决的犯人,当经过层层审核,而后交由朝廷,在圣上批阅之后,才可处斩,而每个犯人,都应该有上诉的机会,县级的犯人上诉,交由州府审核,若是对州府的审核不满,可再次上诉,交由刑部、大理寺共同审核,而后定案,如此重重,可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也可表现尊重生命之意。”
秦天说的这些,是宋朝的时候开始用的一些律法,宋朝是最为重视断案人命的,所以发展出了一套很完备的刑法律法等等,甚至连验尸方面,都领先当时的世界。
而这上诉的情况,更是在后世都在使用。
因为,这是最为保险的一个手段,虽然层层上诉,会给一些人带空子钻,但不得不说,这是最好的一种情况。
秦天把这个说出后,群臣相互议论。
“侯爷,你说的这个办法,的确不错,但如此的话,未免过于浪费资源吧,若是这个人本就是死刑犯,可他故意上诉,如此岂不是有了更多活命的机会?”
“就是,要我说,只要确定了死罪,就不要再给他任何机会,能杀就杀了。”
“不错,不错……”
有人反对秦天的这个提议,虽然好,但也有一些不足。
面对这些人的反对,秦天却并不着急,道:“诸位,人命大于天啊,就算有些繁琐,但若能挽救一条无辜的性命,我们做这些岂不是很值得的吗?”
一
第572章 莫过人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