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迹,他理解她不愿意和一个精神病坐在同桌吃饭。
被一个精神病喜欢,连他自己想想都难以接受,更何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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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楼书房的门被敲响,这次找仲坤的不是暴戾乖张的小儿子,而是鲜少让人操心的姑娘。
晚上九点半,她也很抱歉打扰仲爸爸工作,可现在这种处境已经容不得自己再继续待在这个家了。
初诺坐在书房的真皮沙发,看到两鬓斑白的仲爸爸,心里愈发内疚酝酿半晌也无法开口。
仲坤摘下老花镜,放下手中的钢笔和文件,慈祥地看着沙发的姑娘说:“诺诺,有事和仲爸爸说,别闷在心里。”
初诺垂眸十指紧紧纠着,难为情地说:“对不起,仲爸爸,我还是想搬出去住。我想住得离学校近一点,快高三了,学校的住宿环境也不是很好...”
仲坤懂这姑娘的心里话,慈爱道:“诺诺是害怕仲野吧,仲爸爸都知道。”
她头垂的更低,眼观鼻,将心里话全盘托出:“很抱歉,仲爸爸,这个情况我真的...我真的没法再待在仲家,您放心,我对仲野真的没有那种感情,我一直把他当弟弟看。”
仲坤见小姑娘推心置腹,不禁叹气:“唉,其实诺诺啊,如果仲野和平常人一样,仲爸爸还真希望你能做我的儿媳妇。”
听到仲爸爸感伤的一番话,初诺羞愧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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