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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组侦破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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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我不是凶手(十一)
    李武刚准备点燃第二根烟,从审讯室走出一位民警示意赵豪和李武可以进去了。李武只好将烟又重新放回烟盒子里,与赵豪一同进入到审讯室内。



    女孩与他们的距离并不远,但中间隔了一堵铁栏杆,将两者的距离拉得如同银河。



    谭萧佳戴着一副眼镜,身体纤瘦,目测不到100斤,身高不到1米6,眼神恍惚,不知道此时她在想什么。



    无论是谁看到这么一个女生,都不会将她与杀害三人的犯罪凶手联系起来。



    可实切的证据摆在那儿了,案发当天,她的确到过案发现场,而且走遍了死者的家,她穿着的小白鞋沾着死者的血迹,一步一步,在家中构成了不规则的线。



    在她寝室衣柜里边搜出的菜刀,在上边不仅采集到了她的指纹,而且还有两位老人的指纹,结合上边还未清理的死者的血迹,足以证明这把菜刀是从案发现场带走的。



    而且案发现场内门把手上边也有她的指纹。



    单凭外貌肯定不足以将这些证据给排除掉,警方办案讲究证据,法官定罪也讲究证据,如果她不能解释自己为什么出现在案发现场,而范晨那边始终找不到他出现在案发现场的证据,那么这起案子恐怕与谭萧佳脱不了干系。



    赵豪和李武坐下了,但并没急着开口问。



    谭萧佳似乎是感觉到了自己对面坐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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