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火柴,我只好利用走廊上的蜡烛。
研究室里的那颗光球应该能点着东西,也几乎不需要照顾。
而凡诺竟然在走廊上用蜡烛这种需要每天更换的东西,实在让我有些惊讶。
不晓得他是为了情调,或纯粹只是因为懒得再做出一个光球,我想,希望他是前一种我把仓库里翻出的旧信封袋给撕一小段下来,用於引火。
烛台的位置比走廊上的花瓶还要高,而我只要使劲一跳,就能够接近火源。
为避免造成任何意外,我的动作十分小心。
最后,我当然是在没伤到自己,也未引起火灾的情形下,把油灯点着。
从找到油灯到想办法点亮,花了我不只半小时。
而只有一盏灯,仅能照亮图书室内一小片空间。
就算再多两盏,也不能消去地下图书室的阴森感觉。
而我对照明要求的不多,只要不会在我看书时太伤眼睛就好。
油灯不矮,几乎等同於我用四脚站立时的高度。
先前,为了带着它走,我一直努力用嘴巴把它抬高。
我这种鼻子指着天花板的姿势,看来有点可笑。
除了嘴巴不舒服外,我还看不见路面。
但我只要用一只前脚摸索,慢慢前进,还是可以下楼梯。
油灯点着后,温度很快升高。
再让脖子和胸口继续贴着它,对我来说实在难以忍受。
(第二部)(36)(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