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的硬币,这些硬币有1美分、2美分和5美分的,每间学生公寓里都有。
我国的不少孩子是唱着“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的儿歌长大的,所以打小就知道拾金不昧。
不知道美国有么有类似的儿歌,反正默巴克也是这样做的,他把将这些硬币整理好还给那些可能的主人,但可能和斯坦福大学的大部分学生,都成绩又好,且家庭条件也好有关系,那些同学谁都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热情:“一把硬币装在钱包里,买不来多少东西,还麻烦,这有些都是我们故意扔掉的。”
失主们都不在意,默巴克也不迂腐,没有把这些钱上交给学校或者是去找警察叔叔,而是干得更起劲。
第一个月下来,他把捡到的硬币进行清点,结果连他自己也感到吃惊:竟有500美元之多!这令他喜出望外。
要知道,那会美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也才不到17000美元,他这一个月的额外收入,超过他老爸收入的一半,也比斯坦福那些家境优越的同学,每月能从家里拿到的零花钱多得多。
我们再纵向跟国内比较一下,那会首都的平均年工资收入,约莫2100多,这在国内还算是高的。
就按那会国家挂牌的汇率3765算,也不考虑实际购买能力,默巴克一个月勤工俭学的额外收入,就顶国内大部分全职工一年的收入。
总之吧,那会的500多美元,不是一笔小钱。
这些白白捡来
第三十一章 捡出来的上市公司(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