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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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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有人想搞事
刘辩的面子,然而叶征呢?

    说起来,叶征作为刘薇的儿子,刘辩还是他舅舅,应该跟刘辩亲近才对,但显然,叶征对自己这个舅舅并不是太看得眼,在朝堂,每每意见相左之时,叶征的态度会变得相当强硬,哪怕刘辩这个舅舅软语相求,叶征也绝不会妥协或者让步。

    如叶征刚回来的时候,有名士弘范触法,按律,当施以肉刑。

    何为肉刑?简单来说是剁掉身体某个器官,如手脚啦,鼻子啦,眼睛啦,或是直接拖出去宫刑,实际在帝时期,肉刑已经被废除,这其还有一段缇萦救父的故事,总之,自那以后,肉刑逐渐被打板子代替,但一些罪大恶极者,还是会以肉刑来惩罚。

    而在叶昭设定的新律之,肉刑被重新搬到刑罚之,不过这一次,肉刑是专门针对贪赃枉法的官员,于民无关。

    弘范是河间名士,并非叶昭占据冀州之后才来,而是在当初刘辩在长安正式称帝之后,便投入朝廷,但却不是向叶昭效忠,而是向刘辩效忠。

    以往叶昭在长安,政治清明,这些士人投过来,也不敢跟叶昭直接硬顶,所以相当安分,但如今,叶昭挥师原,短时间内无法回来,哪怕叶昭曾无数次跟百官说过,违法必究,但毕竟叶昭不在了,虽然叶昭的爪牙满宠、夏侯兰执行律令,但叶昭不在,有些人,满宠和夏侯兰有时候也难以动弹。

    如弘范,其乃河间名士,优势刘辩近臣,跟皇甫家关系不错,在朝也颇有些人脉,这一次枉法被抓,依律当处劓刑,也

第四十二章 有人想搞事(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