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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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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8章 学会花钱
五头狼尸提出来丢在一起,身上到处都是血洞,其中一头最大的青狼整个头都被炸的稀烂,不知道为何会是这种结局。

    看着陈旭不停的翻看这头无头大狼,刘坡解释说:“侯爷,这条应该是头狼,估计是想把您丢进去的太乙神雷咬破,结果反而被炸死了!”

    “狼有这么聪明?”陈旭疑惑不已。

    “旭儿,狼是我们所见过的野兽中最聪明的,比家犬还聪明,一头狼如果在一个地方受过伤,绝对不会第二次再出现在同一个地方,族群也一样,而且狼群还有攻击战术,就像行军打仗一样有章法!”陈虎在旁边脸色严肃的说。

    陈旭点点头站起来说:“我们把这个山谷好好搜寻一下,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危险!”

    “是,侯爷!”刘坡和几个猎户都一起拱手。

    一个时辰之后,一群人扛着大大小小共计七头野狼钻过峡谷,又用了近一个时辰才回到清河镇,此时已经快到申食了。

    在大秦这个地广人稀的时代,野生动物到处都是,而处在肉食动物链条顶端的狼自然也到处都是。

    狼最早的记录是诗经,而中原地区实际上很多地方叫毛狗,主要是浑身的毛发非常杂乱粗糙,但要是在秋季捕杀的话,换毛之后的野狼皮是非常好的皮货,皮薄毛厚,适合用来做皮袄和褥子,比狗皮的品质高多了,价钱也不便宜,一张皮价值数十钱,因此冬天能够穿得起穿狼皮袄子盖的上狼皮褥子的家庭,都是地主老财。

    因此这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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