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故。这乱世来临,豺狼当道,那里还有一个迂腐读书人的活路?
也罢,就让我这个赳赳武夫,替你夺回属于你的一切,也不枉借用你的躯体你的名字,同时也让自己的大明之行更加精彩。
凌战天原本就是从尸山血海里厮杀出来,生性豁达开朗,并没有去怨天尤人。抱怨干嘛不让他穿越到太平盛世,或者说富家纨绔子弟身上,能够有机会再活一世,已经是上天的恩宠,挑三拣四是要天打雷劈的。
既来之则安之!行,老子以后就叫秦浩明,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俱往矣,还看今朝!
理清其中关系细节的凌战天,不,现在是叫秦浩明了,这才装作刚刚清醒的样子,缓缓睁开双眼。
“哥,你可吓死我,怎么能干此傻事啊!”张云俊脸喜极而泣,忍不住开口埋怨。
“佑汉……玉佩……还有银子。”
秦浩明身体还是有些虚弱,说话都断断续续,想自己起身,奈何有些力不从心。
余佑汉诧异地望了秦浩明一眼,这位仁兄不是最讨厌阿堵物的吗?会不会是脑袋撞坏了,还是起先的草木灰把他迷糊了?
玉是好玉,质地细腻滋润,纹理清楚,给人有如凝脂般的感觉,非常有质感。
秦浩明接过细细观察,还好,没有给这个败家子破坏掉,估计值不少银子,皆拜不是水泥地板的功劳啊!
看来,泥巴地也并非全无是处,至少在保护文物古董方面有些用处。
第一节 再回首恍然如梦(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