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过来,我父亲可是当朝郎中令,我若是有什么三长两短,你全家都要跟着送命!”
祖顺一边后退着,一边面色铁青的说道:“除了齐国,如今天下皆归秦有,而齐国如今断绝了与秦国的往来,你杀了我绝对无处可逃。”
祖顺仅剩的两名侍卫,此刻也没有了上前去阻拦子婴的勇气,只是随着祖顺的步伐,慢慢的向后倒退。
“怎么这一会,你又想起秦法来了,不过依照秦法吾此举乃是见义勇为,当赏之又何须亡命天涯。”
子婴一边缓缓的逼近一边说到。
这倒不是子婴信口胡言,秦法虽然严苛然而在某些方面于今却有许多借鉴意义。
比如见义勇为方面,规定就比较直接。
在出土的便有一条提到:“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
也就是说,若是有人在街上杀人伤人,如果周围的人都袖手旁观不管不顾,事发之地百步以内的所有人,都要被罚两具盔甲。
两具盔甲在当时可不是简简单单就能拿出来的,足以使一个平民之家倾家荡产。
来到了这个时代,子婴更是深刻认识到了秦律在见义勇为方面的要求的详细具体,几乎涉及了生活的各个方面。
可以说在秦代,见义勇为不仅属于社会公德的范畴,更是秦律规定的每个人的义务。
祖顺如此作为,初时不论是因为正义心爆棚,还是因为法律规定,自
第二百一十七章 自是见义勇为(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