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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我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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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文静是她在纽约的新室友,也刚刚从UCLA毕业。她们是在学校的华人音乐社团里认识的,水云弹钢琴,沈文静吹长笛,两人有过合作。

    沈文静是物理专业的,不过她本科毕业后不打算深造了,办理了opt在纽约的一家公司实习,希望之后能够拿到return offer在纽约站稳脚跟。听说水云也要来纽约后,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合租。毕竟,和知根知底的人一起住也放心些。

    沈文静很靠谱,水云刚取完行李到达机场出口,她就已经到机场了。剪着一头很chic的短发,戴着眼镜的姑娘下车,帮水云一起把那个28寸的大行李箱抬进了后备箱。

    之后,水云打开副驾驶那侧的门,系上安全带。

    沈文静的车开得又快又稳,大概不到20分钟就来到了住处。

    水云好奇地打量着这个独栋别墅,几乎是一瞬间就爱上了这里。门前有一块草坪,种着修剪良好的,这边常见的美国高羊茅,郁郁葱葱,充满生机。草坪上有一棵长势极佳的大枫树,树叶也是碧绿的。屋檐下还有几从花,铃兰、白玫瑰、粉玫瑰。到了八月初,这些花逐渐过了花期,开始呈现一点衰败之象,但总体而言还是好看的。

    别墅占地面积不算小,她的房间足足有24平方米,是她原来在LA时公寓的2倍有余了,可在LA时,房租却有1700刀,这边只用1000刀,就算加上utility,也不会超过1100刀。

    水云想,新泽西可真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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