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日子,当然要说到做到。”
他们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家庭,父亲早逝,母亲改嫁,只有瘦小的奶奶抚养他们长大。后来奶奶也去世了,叶寻便半工半读,养活自己和叶夭。
至于他在外面都干了些什么,叶夭一知半解,也问不出个好歹。只记得有一回他半夜回来,左臂受伤,衬衣被染得血迹斑斑。她吓得直哭,想带他去医院,他却不知为何死活不去,只让她到某个夜总会去找一个名叫瞎子的男人,然后瞎子开车把他接走,直到六天后才痊愈回家。
那条胳膊至今留着十多厘米的疤痕,让她每每看到都心有余悸。
很久以后叶夭才知道,那是他第一次杀人,自己也差点被杀。
其实早该想到的。从童年时起叶寻就暴露出某种危险个性,在遇人挑衅时,无论对方强大弱小,他都会用不要命的方式厮杀对抗。
叶恩想起自己七岁到十三岁那几年,常常被学校的男生欺负。没有父母撑腰的孩子,要么极度怯懦,要么极度狠戾,叶寻显然属于后者。他打起架来毫不手软,每一次都把人往死里揍,一拳一脚,仿佛杀红了眼一般,兴奋又血腥。
叶夭常常觉得他很陌生,可是每一次暴行结束之后,他又会若无其事地走过来,将她抱在怀里温柔地安抚,说,“别怕,哥哥没事。”
每每这时,看着他鼻青脸肿又毫不在意的模样,叶夭都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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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搬到这个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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