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祀却没再回答,他拎起放在一边的书包,单肩挎上。
少年清瘦修长,背脊笔直,即使就站在酒吧嘈杂的人群中,也似乎离得很远,惹眼,却又让人不敢贸然亲近。
他对明哥说,“我走了。”
他垂眸淡淡道,“高考前不会再过来。”
“什么都已经给你弄好了。”他语气一如既往的淡,“照着做,白痴也不会再出岔子。”
“说谁白痴呢?老子可聪明着。”明哥刚陪着客人喝了酒,看着面前芝兰玉树一般的少年,终于忍不住,在他笔直的背脊上狠狠拍了一把,“小混蛋。”
这是个被废弃很久的旧称了。
秦祀和明哥刚结识时,他还才十岁出头,一无所有,衣衫褴褛,遍体鳞伤,只有一双大大黑黑的漂亮眼睛醒目。
明明还是个小孩,说话做事,都老辣得不像话,防备心还重得可怕,刚认识时,把明哥也坑过不少回,那时明哥就经常明着暗着骂他小混蛋。
一下就长这么大了。
“你还是真就是操心重。”他看着秦祀,“平时没事多想点自己吧。”
少年淡色的薄唇抿了抿,“你管好你自己就行了。”
“我管自己管的可好了。”明哥拍胸膛。
“你就,回去好好读你的书,考出去,再好好把念念妹子追回来。”明哥笑嘻嘻的,“这里呢,都交给我们。”
*
时间一天天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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