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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天生是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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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非离婚或非分居不可,那到底是为啥?

    有一位朋友的儿子已结婚六载,生了二子,忽闹婚变,媳妇固是典型的好媳妇,连公婆都无话可说,故对儿子暴跳如雷。儿子不服,该老两口乃请敝老两口前往调解,柏杨夫人一听说男的不要女的,先天的就来了气,进得门来,马上向该世侄发表言论,对他的太太大加赞扬,柏杨夫人好像受过推销员训练,口齿之伶俐,无以复加,把世侄媳的优点滔滔不绝的宣传了两个钟头,最后拍案曰:“她有那一点不好?她有那一点对不起你?”问得该世侄目瞪口呆,无言以对,柏杨夫人自以为功德圆满,拉我而回,并大言曰:“我马到成功。”我却觉得并不对劲,此非对柏杨夫人不敬,疑她才华不够,而是说:爱情这玩艺不是自然科学,而是一种情绪生活,靠理论恐怕很难说服。你说地球是方的,我说地球是圆的,我可把你说得心服口服。可是,你如果不爱那位麻脸缠足,既蠢且悍的老迷死,我就是写上十大本书,以证明她非常可爱,你不爱仍是不爱。

    《飘》上有这么一段,郝思嘉女士的父亲当初求婚时,曾事先跟朋友们研究一番,判断敌情,朋友判断没有希望,郝先生曰:“我每次去她家,她父亲都热诚欢迎。”朋友曰:“作一个朋友,他欢迎你,作一个女婿,他就未必了矣。”这话有其启示xg的作用,可借来说明一切。即以上述的那个媳妇而言,柏杨先生为了安定社会,发扬固有道德,并表示我是正人君子,也曾说过她无数好话。可是,嘴上固然如此说,假设该世侄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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