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其如此,将来才有希望杀他。牺牲数十号人,换得将来万千众生平安,这笔买卖还是挺值得的,是不是?有的时候,杀人并不全是恶举。即使我为了这个目的,杀再多的人,我的心还是干净的,我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坏人。”
&12288;&12288;上官耀华大是不屑,道:“笑话,那不过是一种道貌岸然的说词!好比你为了救乙,要去杀了甲。那么在乙,固然将你当做救命恩人,可在甲,甚而还要加上他的亲人、朋友,眼里所见的都只有一个凶手。什么以少数人的命,换多数人的命?我只知道,死者离开人世,是一件残忍至极之事,他们很痛苦。凭什么同样是人,他就得被归结到‘少数人’一类?人生而不分高低贵贱,没有人是活该被牺牲的,什么天道,正理,全是废话!他早已经没命享受,再拯救天下又有何益?凭什么是他为别人死,而别人不能为他死?你这观点,不也是太自私了?”
&12288;&12288;玄霜正色道:“谁都不愿意,但当代价是所有人的性命,而筹码却是其中不足十分之一后,他们的牺牲就成了理所当然。从个体而言,他自己的生命胜过一切。但当你将目光放得长远些,以全数人类为一个整体,所有人都仅是它身上零零碎碎的细胞。为了让整体继续存在,不过是割去了某一部分。换言之,假如整体灭亡,个体也不可能存在,妄论权益平等,双生共存!既然无论怎样,都必将有所伤损,那自是要将害处减至最低,才算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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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