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一直叫我瞌睡虫。”
是的,他在大多时间都在睡觉,或者发呆,一言不发,一做就是一整天,不吃也不喝,姿势也不换。对于瞌睡虫而言,他的一生也许只有探灵尺最了解他。
“瞌睡虫?王亮不是你杀的,为何你要承认?”霸王刀与王亮之间似敌似友,他们二人从没有彻底战胜过对方。所以如果能赢过有杀王亮能力的瞌睡虫,也就是胜过了王亮。
瞌睡虫从不在意流言蜚语,当时所有人都把矛头对准了他,那他便承认好了“我已经说过了,既然所有人都认为是我,那就是我好了!”
他的话从没有说过第二遍,今天对霸王刀破例一次。
“有气魄,敢冒天下之大不为!”霸王刀平地而起举起他的大刀,瞬间刀气又十几米长,重重的砍向瞌睡虫。
距离上霸王刀占尽优势,它可长可短,变化无穷。探灵尺似乎不重视这些,它在意的是如何给敌人最彻底的一击,在这点上瞌睡虫和林帅有点相似,没有华丽多变的招式,却可以一直立于不败之地。
长刀力猛,可是奈何四两拨千斤,避其刀锋,你费力了,我也没啥事!等你累了,我再打你!
瞌睡虫是当时盗墓第一人,在古墓中危险难测,所能依靠的只有随机应变,灵活运用自己所学,和冷静分析仔细观察对方的弱点。霸王刀虽然铜筋铁骨,可是依旧喜爱远距离攻击,他还是怕被人接近。
反正瞌睡虫的目的就是打到他,身形一变,步伐如电,几
第一百二十一章,两相争斗,我便坐观(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