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天宝大元帅姜条约示谕大小众将知悉:──只见各款开列于后:
其一
闻鼓不进,闻金不退,举旗不起,按旗不伏,此为慢军;犯者斩。
其二
呼名不应,点视不到,违期不至,动乖纪律,此为欺军;犯者斩。
其三
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度,声号不明,此为懈军;犯者斩。
其四
多出怨言,毁谤主将,不听约束,梗教难治,此为横军;犯者斩。
其五
扬声笑语,蔑视禁约,晓詈军门,此为轻军;犯者斩。
其六
所用兵器,克削钱粮,致使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敝,此为贪军;犯者斩。
其七
谣言诡语,造捏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鼓惑将士,此为妖军;犯者斩。
其八
奸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士卒,互相争斗,致乱行伍,此为刁军;犯者斩。
其九
所到之地,凌侮百姓,逼女,此为奸军;犯者斩。
其十
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为盗军;犯者斩。
其十一
军中聚众议事,近帐私探信音,此为探军;犯者斩。
其十二
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为背军;犯者斩。
第226章 神农赐药收吕岳,姜子牙金台拜将(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