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出来,眉一扬一扬的,圆圆亮亮的黑色眼睛眨了眨,偷偷跟他打情报。毕竟,犯人与犯人在警官面前都是统一战线的。
程越忽地想起来,他是在冬冬书包里看到过一封粉色的情书,那时候,冬冬羞得脸比苹果还红,小手指绞在一块儿,讲好要爸爸保密。
程越问他,是不是也喜欢那个女孩子。
冬冬讲,喜欢,因为她画得西瓜是最好看的。但不是爸爸对妈妈的喜欢,是朋友的喜欢。
他很小就明白什么是“爱”,也明白怎样去爱一个人。
「她能喜欢我,我是特别感谢的。就像爸爸妈妈爱我一样,她也让我觉得自己很珍贵,很可爱。」
程越看着冬冬溜圆的黑眼睛,说:“也不小了……”
他跟冬冬这样大的时候,还在湄公v河上,手里拿得不是水枪,是能杀人的枪,每开一发,后坐力都震得他虎口连带着整条手臂发疼。
他见识到的,是最原始的野蛮与掠夺、残酷与杀戮。等他知道何为爱,学着怎么去爱,是在遇见钟敏之后。
他将冬冬抱起来,让他坐在自己的肩膀上,“我的儿子,嚯,怎么这么轻啊……”他去搔冬冬的痒,问他:“这个收情书的小家伙,是不是我儿子?是不是我的小宝贝……?”
冬冬大笑,“是!哈哈哈哈哈是呀!”
程越也笑个不停,将冬冬抱回怀里,拿冒出胡茬儿的下巴去蹭冬冬稚嫩的脸,蹭得他咿呀乱叫。
钟敏扶着
皇家胭脂:番外篇(一)(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