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过。
它虽然全身脏兮兮的,一双眼睛却亮晶晶的,极为灵动,尤其是那一双黑色的瞳子,里面像是注入了水一般,静静的看着你,吸引着你。
我鬼使神差的停下了车,回走了一段路,蹲下身,抱起了它。
它原本失落的尾巴再次以更大程度的幅度摆动着,因此甩了我一脸沙土,而它自是不知,自来熟的用舌头舔着我的脸,有些刺人,但却很舒服。
我的生活,因为它的出现,多了些颜色。
我时常带着它,在清晨宁静的校园里散步;我喜欢自由,因此,我没有用项圈约束它。它欢快的不远不近走在我的前面;时不时回头张望我,可爱极了;它的样子和初见时,已大不相同,它现在的毛发柔顺,带着点微卷,透露出一种英国老派的贵族气息。一双眼睛,更为灵动。
这样的它,想是深得它的前主人的欢心;可能是一个不小心,遗落在那里;我每次带着它出门,都害怕遇到那个人,害怕他或她会将它夺走。
我从未有过这种小人心态,而且,更荒唐的,理由是一只狗。
看着圆棱棱的它在地毯上打着滚,撒着欢,我的嘴角扬起了一抹笑。
生活真神奇!
第2章 灾难
两个半月的暑假如期而至,偌大的校园小道上,只余稀稀落落的的几个人,伴着昏黄的路灯,倒映的树影。
在小窝消磨了大半个星期后,我收拾好行囊,带着滚滚—因为它越来越像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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