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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庆之九世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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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二 第104场——西门庆风流冤孽糊涂案
有物证。”

    “人证有,秋菊的亲眼所见,小玉的耳闻,李娇儿、孙雪娥的告发,当然还有潘金莲指认春梅、孟玉楼能证明她的清白。这里西门庆没有从控辩双方相互矛盾证人证言中,把握着真实东西,以便证实或证伪。更加糊涂的,在案件没有水落石出真相大白时,你就把小厮琴童赶出去了,失去将来对证的机会。”

    “物证方面,关键就有两类证物,一类是金裹头银簪子,一类是锦香囊葫芦儿。簪子一物,在西门庆追查的当口,金莲和琴童在春梅的帮助下,已经物归原主了,让西门庆扑了个空,失却了一个最有力证据。这个证据的流逝是因为你西门庆,听说此次风流孽债,首先表现的是气急败坏,一片连声叫琴童,泄了密,有人就报与潘金莲,使得潘金莲和琴童有的时间串通一气,订立攻守同盟,有的时间销毁证据。关于香囊葫芦,尽管没有及时销毁,但在金莲和琴童串通一气情况下,心有灵犀,轻轻地就把你西门庆骗过去了。”

    “在办案程序上,你西门庆犯了许多错误。首先是气急败坏地把事情嚷嚷出去了;其次是没有同时对金莲和琴童采取隔离;三是没有证据保全;四是证据的使用也不全面,没有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加以综合和印证,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还原事实真相。”

    “老九,其实这里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金莲的能言善辩,金莲的鬼魅妖冶。她脱得精光,不脱可能还不糊涂,一脱,粉面桃花,香腮凝肤,再加上眼噙粉泪,娇啼

一一二 第104场——西门庆风流冤孽糊涂案(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