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最狠。
因为它的确不是男人,而是公狗!
轰!
不多时王屌丝也横翻而出,皮青脸肿,还有女人的抓痕。
“起!”他鲤鱼打挺,同样毫不犹豫重归战场。
砰砰!
王屌丝与谢小三再一次被踢出局,像一对苦命鸳鸯,不敌曹尼玛与大黑。后者一个洗礼过超级强者的精血,一个前身是活了漫长岁月的古代犬,道基和他们不在同一层次!
“好小子你行啊,用至强者精血泡过澡的土豪就是不一样,能跟狗爷我过招!”大黑眼神犀利,没能力压曹尼玛它很不服气。
至强者精血?曹尼玛一惊,不是炎家祖上的精血么!
至强者这个词不是随便能用的,炎家从古至今没有人配得上此称呼。
“汪汪,气死狗爷了,你小子装什么糊涂,别告诉我你真不知道?”大黑瞪眼,张牙舞爪。
“那可是火王的血啊,乃老鬼的老鬼从火家弄来的!”它补充说道。
闻言不光曹尼玛发愣,王屌丝和谢小三也一阵瞠目结舌,他们清楚在灵界“王”是个什么概念,那是凌驾大炼士,也就是凡人之上的超脱境能人,指炼王,炼士中的至尊。原先三人单纯的认为修仙的尽头是成为可以轮回的普通人,现在踏入炼士路后方知那是多么的自以为是,成为炼王是什么法力都没有了,但会获得新的能力,并且强到离谱。
而火王何许人也?百家大姓火家的始祖,该族自古
第四十四章 高端大气上档次(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