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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之上杉幕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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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武家法度(大章)
死罪,其对手将不予追问。根据检证对于斗殴者的身份非常清楚的时候,由斗殴者的主人来进行亲手处刑。

    第十条被官者的罪行连及主人的情况下

    被官者的罪行一般不波及其主人,但是,若有袒护或放纵嫌疑被官者的领主,没收其所领,若此领主没有所领,则将代替被官者受刑。

    第十一条未成年人斗殴

    未成年人斗殴不受罪责,但是,未成年人斗殴中若介入父辈,造成重大影响者,将对父子两代人问罪。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过失杀人

    未成年人误杀友人时,不满14岁者不问罪责

    第十三条知行的卖出

    禁止以任何生计理由出售知行地。急迫需要资金的时候,将原因向今川家上报,取得限期租卖许可。

    第十四条对于限期租卖知行的检地工作

    知行地有期租卖的情况下,租卖期限结束之前不得据况检地,只不过卖出前可形成的契约一旦结缔,将不受这种限制。百姓们私人性质的买卖名田,领主也可以对其检地,对于这类名田若领主发行了买卖许可证,则不得检地

    第十五条水渠的借地费用

    因为水渠通过他人的知行地,所以要向拥有此知行地的主人支付水渠使用费。

    第十六条他人知行地的贩卖

    不得随意贩卖他人的知行地。

    第十七条名田的要求

    禁止使用之前的旧文书来索要名田

第十二章 武家法度(大章)(5/13)